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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WTO关于物品中释放的甲醛的限制条款的草案

2022年5月 - 电子电气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玩具及儿童用品

2022年5月2日,欧盟委员会 (EC) 向世界贸易组织 (WTO) 提交了一份修订草案1,拟修订REACH法规附件17,增加关于物品中释放的甲醛的限制条款。

此提议的限制条款主要关注室内环境中甲醛对消费者的风险。甲醛主要用作甲醛树脂和其它化学物质的化学中间体,而甲醛树脂是最大的一组能够在可预见情况下能够释放甲醛的材料。甲醛树脂被广泛用作木工,纸浆和纸的粘合剂,也被用于合成玻璃工业,树胶和涂层的生产,以及纺织品的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吸入含有甲醛的空气而暴露于甲醛。

2019年,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准备了一份限制报告,提议限制物品中释放的甲醛。在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公众咨询后,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修订限制提案,ECHA把意见提交给了EC. 根据ECHA提交的意见,EC认为REACH附件应该被修订,增加关于限制物品中释放的甲醛的限制条款。对比ECHA提交的意见,WTO的草案修改了甲醛释放的限值和一些豁免条款。

新的限制条款预计将于2022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发布。它将设有36个月的过渡期,对于公路用车,它将有一个更长的过渡期,即48个月。

关于物品中释放的甲醛的限制提案 (蓝色字体的内容为WTO草案中修订的内容)

限制的物质 甲醛及甲醛释放物质
提议的限制范围 物品
提议的限值 a). 木制的物品和家具, 公路用车的内部: 0.062 mg/m3;
b). 其它非木制的物品和非家具物品:0.08 mg/m3.

注:测试方法列在附录。
提议的豁免

- 条款72范围内的物品 (服装,纺织产品,鞋);

- 在法规 (EU) 528/2012范围内的甲醛用作杀生剂的产品;

- 法规(EU) 2017/745范围内的医疗器械;

- 法规(EU) 2016/425范围内的个人防护设备(PPE);

- 法规(EC) No 1935/2004范围内与食品直接或非直接接触的物品;

- 二手物品;

- 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只用于室外的物品;

- 完全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物品,且物品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将甲醛暴露给消费者。

提议的实施日期 法规生效后的36个月 (对于公路用车,实施日期为法规生效后的48个月)

参考信息:

1. EC提交给WTO的通告:  

2. 提交给 WTO的草案 (第一部分):
 
3. 提交给 WTO的草案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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