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和行业信息的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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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 - 轻工产品
2021年12月,缅因州环境保护部(DEP)根据《食品包装中的有毒化学品法》发布了高度关注的食品接触化学品清单(FCCHC)1。如果食品包装中含有任何表列化学物质超过最低使用限值,制造商或分销商必须在180天内向该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食品包装”定义为设计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在食品或饮料产品包装,用于商业或机构食品服务的食品包装和一次性塑料手套。
清单上的十种物质是:
1. 双酚结构:
o 双酚A(CAS 80-05-7)
o 双酚B(CAS 77-40-7)
o 双酚S(CAS 80-09-1)
o 双酚F(CAS 620-92-8)
2. 4-辛基苯酚(CAS 1806-26-4)
3.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CAS 556-67-2)
4. 甲苯(CAS 108-88-3)
5. 苯乙烯(CAS 100-42-5)
6. 苯(CAS 71-43-2)
7. 亚甲基二苯胺(MDA)(CAS 101-77-9)
8. 对羟基苯甲酸酯结构:
o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CAS 94-13-3)
o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CAS 94-26-8)
o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CAS 99-76-3)
o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CAS 120-47-8)
9. 二苯甲酮(CAS 119-61-9)
10. 壬基苯酚(CAS 25154-52-3)
缅因州的《食品包装中的有毒化学物质法》2于2019年通过,作为对减少包装中的有毒物质法规3的修正案。该法规旨在通过禁止在包装和包装部件中不必要地添加某些化学物质,例如铅、汞、镉、六价铬、PFAS和邻苯二甲酸盐,来降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毒性。新的法律部分还要求DEP创建一份不超过十个符合列名标准的FCCHC清单,这有助于收集有关这些化学品在食品包装中的当前使用情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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