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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展开关于皮肤敏感物质的限制条款的第二次公众咨询

20206——相关产品:电子电气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 ,儿童用品

近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展开了关于在REACH附件17种限制纺织和皮革产品中的皮肤敏感物质的第二次公众咨询1。在结束第一次公众咨询之后,ECHA的社会经济评估委员会(SEAC)修订了限制提案的限制条件。与最初的限制提案2相比,SEAC修订的限制提案的主要修订3内容有:

  • 限制的产品范围扩大。一次性的卫生巾、餐巾、纸巾和尿片也将涵盖到该限制提案的范围内;

  • 提供了皮肤接触类似服装的物品的不完整的例子清单,例如床单,毛毯,衬垫类产品,儿童护理产品和除玩具外的儿童产品,包,地毯,时尚配饰等;

  • 修订了限制物质的限值。

修订的限制提案详情请见表A。

第二次公众咨询将于2020年8月24日结束。在结束第二次公众咨询之后,ECHA会把最终的意见提交给欧盟委员会(EC)以决定是否修订REACH附件17。

表A. 限制纺织品和皮革中的皮肤敏感物质的提案

 

涉及的化学物质

- 在法规(EC) No 1272/2008CLP)附件6中被分类为皮肤敏感剂类别11A1B的,以及列在表B的分散染料;

- 六价铬;

- 甲醛;

- 1,4-苯二胺

- 镍的化合物

- 钴的化合物;

-在法(EC) No 1272/2008CLP)附件6中被分类为皮肤敏感剂类别11A1B

提议的限制范围

以下完全或部分由纺织品,皮革,皮和毛皮制成的物品:

 

- 服装及相关附件;

- 其它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与皮肤接触类似服装的纺织,皮革,皮和毛皮物品;

- 一次性的卫生巾、餐巾、纸巾和尿片;

- 鞋类

提议的限值

- 分散染料:不得检出

- 六价铬< 1 mg/kg (可萃取含量,皮革、皮和毛皮:3 mg/kg (干重比));

- 甲醛< 30 mg/kg;

- 1,4-苯二胺 纺织品< 250 mg/kg;皮革,皮,毛皮:< 50 mg/kg

- 镍的化合物:纺织品 < 125 mg/kg;皮革,皮,毛皮:< 25 mg/kg (可萃取含量)

- 钴的化合物:纺织品< 70 mg/kg;皮革,皮,毛皮:< 15 mg/kg (可萃取含量)

- 其它物质:纺织品 < 130 mg/kg;皮革,皮,毛皮:< 30 mg/kg

提议的豁免

-法规(EU) 2016/425范围内的个人防护设备(PPE);

-法规(EU) 2017/745内的医器械;

-(EU) 528/2012内化学物用作生物杀灭产;

-2023131之前最使用的二手物品.

提议的过渡期

36个月

B. 提案中提议限制的分散染料清单

 

物质名称

CAS No.

物质名称

CAS No.

CI分散3

2475-46-9

CI 分散11

2872-48-2

CI 分散7

3179-90-6

CI 分散17

3179-89-3

CI 分散蓝26

3860-63-7

CI 分散黄1

119-15-3

CI分散蓝35

12222-75-2

CI 分散黄9

6373-73-5

CI分散蓝 102

12222-97-8

CI 分散黄39

12236-29-2

CI分散蓝106

68516-81-4

CI 分散黄49

54824-37-2

CI分散蓝124

15141-18-1

CI 分散橙149

85136-74-9

CI分散棕 1

23355-64-8

CI 分散蓝291

56548-64-2

CI分散橙1

2581-69-3

CI 分散紫1

128-95-0

CI分散橙3

730-40-5

CI 分散紫93

268221-71-2

CI分散橙37 /59/76

13301-61-6

12223-33-5

51811-42-8

CI 分散黄64

10319-14-9

CI 分散1

2872-52-8

CI 分散黄23

6250-23-3

[1] 公众咨询 纺织品和皮革中的皮肤敏感物质

[2] 最初提交的限制提案

[3] SEAC关于皮肤敏感物质的限制提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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